(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机要通讯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人事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对工业、科技、信息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管理非国有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运行调节股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生产要素的综合保障,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市重点支持企业名单;掌握企业流动资金情况,负责增效提速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局行政业务综合性文稿起草、汇总工作。
负责实施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和制定使用调控方案及相关业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协调电力、热力供需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和行业内部关系,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工业运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的协调;负责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监督全市铁路道口建设和管理。
(三)科技与知识产权股
负责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管理科技三项费用和各项科技基金的使用;负责全市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并实施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科技专项;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工作,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对接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制定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协助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利产品的认定;管理全市许可证贸易及技术引进中的专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技术出口和对外科技保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新产品、新技术出口及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四)规划与投资股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由国家和省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工业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参与编制重点产业、产品调整方案;定期发布工业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组织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
(五)节能和综合利用股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负责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中小企业办公室
组织贯彻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企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规划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分析及成长性企业认定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家和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承担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股
负责拟订全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信息化相关标准,统筹规范和管理全市电子政务,协调电子政务各应用系统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备案、申报;组织筹划重大信息化项目;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评审、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及项目指标统计工作;负责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认证的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电信业除外);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信息安全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评估;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信息安全重大工程建设;负责全市信息安全技术培训和推广;组织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标准,制定地方信息安全标准规范。
负责软件业、服务外包业、信息服务业和相关新兴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进软件服务业各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实施软件类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备案管理。
(八)地震与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防震减灾法》和省《防震减灾条例》,制定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地震监测预报与上报工作,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组织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协助市政府检查监督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制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分配和指配的审核、备案、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无线电台(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无线电设备设置、使用、生产、进口、销售的管理;负责查处市内违反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及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