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黄振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黄振安(身份证号:239004197611111497)因保管不善,将黑富锦集用2010第179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振安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