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填报单位: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依据 | 权限职责 | 实施程序 (办理流程) | 救济渠道 |
示例 | |||||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 | 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04月29日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一般程序 1、立案 2、调查 3、作出决定 4、送达当事人
| 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本单位提出异议、申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对船舶进出渔港未办理签证,在渔港内不服从管理或未留足值班人员的处罚 | 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2000年农业部令第3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长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扣留其职务船员证书3至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船长证书: | 一、简易程序 1、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二、一般程序 1、立案 2、调查 3、作出决定 4、送达当事人
| 行政相对人可以向本单位提出异议、申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1、填报单位需将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类别的事项填入此表。
2、实施程序应当简洁明了、高度概括。
3、救济渠道应根据事项的实施依据具体确定,某些行政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不得一概填写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