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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 发布日期:2024-09-30 09:11:23
  • 来源:富锦市公安局

根据《富锦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富锦市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影响全市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三)组织全市公安侦察工作,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协调、组织、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履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全市经济秩序,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七)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八)依法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

(九)负责管理、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富锦市公安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

(二)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三)刑事侦查大队。

(四)交通管理大队。

(五)治安管理大队。

(六)刑事技术大队。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八)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九)政工监督室。

(十)法制室。

(十一)警务保障室。

三、部门直属机构

(一)看守所

(二)行政拘留所

四、派出机构

市公安局机关城镇派出所:

(一)西平派出所

(二)东平派出所

(三)向阳派出所

(四)南岗派出所

(五)工业园区派出所

市公安局机关农村派出所:

(一)二龙山派出所

(二)大榆树派出所

(三)锦山派出所

(四)向阳川派出所

(五)上街基派出所

(六)长安派出所

(七)砚山派出所

(八)头林派出所

(九)兴隆派出所

(十)宏胜派出所

五、富锦市公安局领导

宋立臣   副市长、党委书记、局长

吕振洲   党委副书记、政委

刘彦昌   党委委员、副局长

岳 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健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钧   党委委员

吕宪革   局领导

胡玉玲   局领导

张绍朋   局领导


六、联系电话

 办公室:0454-235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