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依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黑教规〔2020〕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规〔2021〕1号)、《佳木斯市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佳教通〔2021〕12号)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普通中小学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2021年富锦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坚持就近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科学划定学区、消除大校型大班额等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均衡分班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就近入学、均衡分班的工作原则
1、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依据市域人口分布情况与学校规模划片就近入学。依据学校位置分布、易址重建、改扩建增容等实际因素,实施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为辅的相对稳定的学区划分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新生入学方案实施前后均向社会公开信息,包括具体政策,学区划分范围、招生计划数、实施程序、所需证件、录取时间、录取结果等。操作中规范阳光、分班结果,联合纪检、公安局、自然资源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审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3、采取随机调配原则。均衡配置每班师资,确保每名学生享有均等的义务教育权利。严格执行分班程序,规范、阳光、公平操作,保证随机调配学生,保证每班学生数量、质量、性别比例基本均衡。
二、招生入学实施程序
(一)划定学区范围进行公示
各中小学校学区分布图,在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公众号、学校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布招生计划数
依据黑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学校容量,小学班级学额≤45人,初中班级学额≤50人,具体落实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数。
(三)分类登记入学
1、学区内入学。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流程等信息。教育局同时在政府网站公布中小学学区分布情况。
(1)幼升小:7月-8月,各城乡公办园、民办园对凡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真实、详细采集入学信息,分类核对信息,并登记备案。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学区内(依据户籍、房照等证件),符合条件的准一年级适龄儿童,应全部免试登记入学。
(2)小升初:5月-7月,由城乡小学对在校生所提交的佐证材料(户籍、房照等)按所在初中学区初审并统计上报。
2、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三残”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学。保障招商引资人员、高层次人才、华侨、抗疫一线人员、现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免试就近入学的权利。
根据中共富锦市委办公室、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锦市关心关爱企业家十五条措施》《富锦市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富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开启企业家绿色服务通道,企业家子女就学方面,就读或转入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认定后统筹优先安排。
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烈士、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需在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市公安局核实后报市教育局,可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区域内,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
3、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通知要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农村学校、建三江五所学校要按照所辖所服务片区,依规招生,不允许无故跨区域招生,不允许在同一区域内循环混合招生。
(四)分配录取方法
1、学校初录。小学新一年依据2021年全市各小学学区划分公示结果,各幼儿园在7月12日以前依据家长递交的相关证件和报名顺序进行登记初录,形成初录电子名单。初中新一年依据2021年全市各中学学区划分公示结果,各小学校在5月17日前依据家长递交的相关证件对学生进行初录,形成初录电子名单。
2、教育局复录。教育局分别对小学、初中新一年初录名单依据学区对户籍、监护人身份证、房照、出生证明、结婚证等证件进行核查复审。同时限期补足证件,核查结束后如学额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证件日期先后顺序录取,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统一调配到其它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3、部门协同审核。对家长提供入学的户籍、房产证等相关佐证材料送到公安局、自然资源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核查确认,假证件坚决清退。
4、正式录取。核查后形成正式录取名单。在各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录取结果公示,各学校依据录取名单在 9月1日开学前一周内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分班工作。
三、均衡分班实施程序
(一)均衡配置师资:按照优势互补原则,均衡配置同一学年各平行班级师资,确保每一平行班级师资力量基本相当,绝不允许将优势师资集中在一个或两个班级的不均衡配置,绝不允许一名教师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班级班主任现象,分班级之前,向社会公告各班级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搭配情况,让社会与家长监督均衡配置师资情况。
(二)均衡分配学生:
小学一年级将学生总名单男女生分开,分别输入到微机电子表格中形成男、女两份名单,按照平行班级数量随机生成与班级数相同的男、女生份数名单。
初中一年级将标有小学生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名单按男女性别分开,分别输入到微机电子表格中形成男、女两份名单,男女名单分别按小学生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然后按照平行班级数进行蛇形排列,即形成与班级数相同的男女份数名单。(注:份数名单并没有确定出具体的班级序号)
(三)公开分配班级:召开家长会,由学校组织,家长参与,同时邀请纪检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在家长会上公开进行班级分配。
1、宣读关于印发《富锦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2、向家长介绍同一学年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配置情况。
3、提前公布份数名单A.B.C.D ……
4、由家长和学校工作人员将份数名单放入抽签箱中,并当众均匀摇晃。
5、学校组织各班主任随机抓取抽签顺序号,班主任随机抓取顺序号。
6、按顺序号班主任在抽签箱中依次随机抓取学生名单。
7、班主任在抓取的份数名单上(一式4份),分别签字,交教育局工作人员、家长代表、学校领导、班主任本人各一份。班主任当场公布本班班级序号与抓取学生名单中学生姓名。
8、班级序号与学生名单确定公布后,学校不私自做任何调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成立富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均衡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迟 龙
副组长:教育局副局长 李启武
纪检监察:教育局党组成员 蒋深军
成 员: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王 妍
教育局初教科科长 张 心
教育局中教科副科长 于宏光
教育局中教科副科长 侯振海
教育局初教科副科长 李莉莉
教育局初教科副科长 徐 振
建立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局局长负总责,业务副局长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科室积极配合,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阳光招生。
通过政府网站、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行政大厅咨询平台将此文件向社会公告,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格监管、追究责任。
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建立以纪检部门牵头,教育行政部门查处为主,群众监督举报为辅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招生工作。严格查处各种违反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一经核实,将学生退回原学校就读,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按纪检违纪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富锦市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