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富锦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开展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是一项维护领取待遇人员切身利益的积极举措,可有效防止违规领取养老金待遇,避免社保基金流失,维护领取待遇人员权益。
一、资格认证对象
富锦市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待遇人员。
二、资格认证时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需每月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两次认证间隔不超1个月。
三、资格认证方式
1、“支付宝”端“龙江人社”小程序认证操作指南
支付宝【扫一扫】
2、“黑龙江全省事”APP认证操作指南
①下载安装:扫描二维码,访问应用下载页面,进行下载安装;或通过各大应用市场搜索“黑龙江全省事”下载安装。
②注册登录:打开App,点击底部【我的】
四、认证结果处理
领取待遇人员超期未进行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领取待遇人员认证后为其补发欠发待遇。如超过24个月未认证冻结的,需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窗口填写待遇恢复申请表,写明未认证原因并签字后申请补发待遇。冒领养老待遇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