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2023年度玉米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的补贴的公示
按照《2023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镇村逐级申报、核查和公示公开,全市拟发放向阳川镇、二龙山镇、头林镇、兴隆岗镇、长安镇、大榆树镇、宏胜镇、锦山镇、砚山镇、上街基镇、种猪场、涝区工作站、果树示范场、机械林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试验站、三环泡湿地管理局、远方农业等17家单位玉米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共318,905.94亩,每亩补助标准10.00元,补贴资金总额3,189,059.4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18日。
如对补贴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54-2357030
单位: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4日
监审:云海峰
审核:郭苜圣
编辑:于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