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2024年度耕地轮作试点补贴(第四批)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经镇村逐级申报、核查和公示公开,全市第四批拟发放砚山镇轮作试点补贴共59379.00亩,每亩补助标准111.51元,补贴资金总额6,621,352.29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7日。
如对补贴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54-2357030
单位: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
监审:云海峰
审核:郭苜圣
编辑:于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