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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富锦市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10 14: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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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富锦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富政办发〔2022〕39号文件要求,开展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申报工作。针对富锦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理。

一、申报对象

申报条件:

1、在富锦市域内注册备案登记的单位、企业或个体,所属行业为批货或零售业。

2、自有商贸流通配送体系,并且配送车辆不少于4台,具有配送富锦市域能力。

3、申报主体所经营品类丰富,并有仓储库房面积500平米以上  。

4、申报主体年销售额至少300万元。

5、申报主体至少代理3种以上知名品牌产品。

二、扶持范围

针对申报主体,进行商贸配送设备和商贸仓储基础设备设施投入扶持。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的持企业经营执照证件、企业开户行证件、法人身份证明资料,并填写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审批表。

四、遴选机制

按照申报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分筛选。

五、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0日至3月15日。

六、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fjsdsb123@163.com

七、联系地址和方式

地址:富锦市临江社区北三街42组

单位:富锦市商务和口岸局

咨询电话:0454-2609116

 

附件:评分标准

第一条 在富锦市域内注册备案登记的单位、企业或个体,所属行业为批货或零售业。满足条件企业得10分。

第二条 自有商贸流通配送体系,并且配送车辆不少于4台,具有配送宝富锦市域能力。申报主体企业提供自有配送体系证明材料,配送体系能力最高者为30分,按照提供的配送体系证明资料,每减少一辆车,降低5分。

第三条 申报主体所经营品类丰富,并有仓储库房面积500平米以上。申报企业提供经营产品现场照片和仓储面积的证明资料,本条内容分值20分。

第四条 企业年销售额至少300万元。申报企业提供2022年销售数据和财务证明资料,销售额最高者得20分,每低于最高销售额依次递减减5分,本条内容分值0—20分。

第五条 申报主体至少代理3种以上知名品牌产品。申报企业提供品牌代理商代理销售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本条内容分值20分。

附件:1-2.总体项目清单(富锦17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