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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开始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2023)76号)、佳木斯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佳木斯市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建三江辖区内学校新一年入学政策进行调整,建三江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全部依据学区内户口+学区内产权证(房照)的招生入学政策,平等享有入学权利,不再享受其他入学政策。适龄儿童需依据户籍和产权证(房照)报名入学,户籍须在监护人(至少一人)名下;房产须为监护人100%产权且同一房产六年内只允许同户学生入学。2024年入学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及房产购买时间一般在8月31日前,原则上不少于1年(由于第一年公布时间较晚,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前),2025年入学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及房产购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2026年入学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及房产购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2024年9月--2026年9月新一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房照时限在11月30日前,视为满年。2027年及以后新一年入学的,证件日期需在8月31日前,满三年。因开发商问题未办理房产证,建议沟通房产部门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