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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富锦市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2024-09-26 09:43:17
  • 来源:富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依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182号)要求,富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的采光照明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结果总结如下:

按照文件要求:

1、托育机构、幼儿园: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第5.1.1、6.3.4条规定,对托育机构、幼儿园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照度等情况进行抽检。

2、学校: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黑龙江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黑疾控监督函〔2024〕13号)有关要求执行。

共计抽检了辖区内5家托幼机构、9家中小学校。委托第三方黑龙江德润检测有限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托育机构、托幼机构及中小学校的采光照明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均符合标准(辖区内无校外培训机构)。


附件:1.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2.托育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问题台账

 


富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9月26日                

 

 


监审:路  伟

审核:吕明钢

编辑:李启超